1. 手冊
--1.1 學生手冊乃學校與家長溝通的主要渠道,學生必須每天帶回學校及家中。
--1.2 家長須每天簽閱手冊,以了解學生在學校的情況,並加以協助。
--1.3 如手冊有遺失或破損,家長須呈交申請信予班主任處理。
--1.4 刻意損毀手冊,如塗污或破壞等,將依校規作紀律處分。
--1.5 學校每日均有指定的學生家課,在「家課表」頁內記明,請督促 貴子弟完成,依期繳交。學生欠交家課,學校會於「備註」欄內通知家長,請閱後簽署,並於第二天補交所欠的家課。
2. 上課時間
--2.1 上課時間:上午8:35至下午3:30 (全日制) / 上午8:35至下午12:25 (半日制)
--2.2 學校開門時間:上午7:50,學生不宜於上午7:50前到校。
--2.3 學生一經進校,不得擅離學校。
3. 遲到
--3.1 守時乃良好的態度,學校鼓勵學生於上午8:30前到達學校。
--3.2 凡於上午8:35後到校者作遲到論,而課前輔導/延伸課學生須於上午8:00前到達學校,否則亦作遲到論。(以學校鐘聲作準)
--3.3 遲到學生須往傳達處交手冊予工友或風紀作紀錄。
--3.4 一個月內遲到三次者,班主任將約見家長,商討改善方法。
--3.5 一學期內遲到六次者,記缺點一個。
4. 放學
--4.1 放學時間:下午3:30 (全日制) / 下午12:25 (半日制),家長宜準時接回學生。
--4.2 家長接放學請由二閘進入,一閘離開, 並到操場黃線前等候。
--4.3 所有學生必須依其選擇的放學途徑放學。如有更改,請家長儘快以手冊通知學校。
--4.4 自行離校-學生由值日老師帶隊橫過碧街的馬路。家長不宜在校門外等候,以免影響秩序,惟家長必須留意子女返抵家中的時間,不宜讓子女在街上流連。
--4.5 自行離校 - 學生由值日老師帶隊橫過碧街的馬路。家長不宜在校門外等候,以免影響秩序。
--4.6 保母車-有意安排子女乘搭保母車,請與班主任或校務處聯絡。
5.道路安全
--5.1學校位於交通繁忙的碧街馬路旁,請家長特別提醒子女上學時要注意路面情況,並確保沒有汽車駛近,才橫過東方街或碧街。
6. 延遲放學或提早返校
--6.1 如老師着學生延遲放學或提早返校,老師必定預早以書面或電話通知家長。
--6.2 若學生放學回家有誤時的情況,家長宜立即查明原因。
7. 聯絡電話
--7.1 家長提供的家居和緊急聯絡電話須為最新資料,如有任何更改,請盡快以手冊通知學校。
8. 量體溫
--8.1 家長應在學生上學前替他們量度體溫及簽署。
--8.2 如有發熱(口探高於華氏99.5℉或攝氏37.5℃),請勿上學,並致電回校通知校方。
9. 請假
--9.1 不論事假或病假均須於當日九時前致電學校請假。
--9.2 訂購飯盒的學生,須自行致電午膳供應商辦理退飯手續。
--9.3 家長可透過手冊內的「學生告假通訊欄」向學校請假。
--9.4 請假三天或以上者,除透過上述方式向學校告假外,亦須呈交醫生證明書予班主任。
--9.5 如學生缺席而未能提出合理的原因,校方將視為曠課論,並會在成績表上作記錄。
--9.6 有關在考試期間的請假申請可詳閱「補考制度」的第2項。
--9.7 如申請事假,宜提早通知學校。為旅遊的緣故請假,嚴重影響學業,不宜鼓勵。
--9.8 如無故缺席,班主任將致電家長以了解詳情。
10. 早退
--10.1 學生如因病或急事需早退,請家長親自到校接學生,並到校務處簽妥「學生早退表」。
11. 假期
--11.1 本校的放假日期均詳列於校曆表上,如有改動,必以書面通告,絕不會以口頭通知家長。
12. 收費
--12.1 本校收取任何費用,必以書面通告,絕不會用口頭通知家長。
13. 約見老師
--13.1 家長欲約見老師,可致電學校或在手冊預約,如有急事,請先到傳達處登記,然後到校務處等候安排。
14. 行事備忘
--14.1 行事備忘乃一個月內學校所舉行的活動及家長須關注的事項,每月印發一次,家長宜保留此文件作參考之用。
15. 傳送物件
--15.1 為培養學生帶齊物品的良好習慣,請家長在緊急或特殊情況下,才為學生傳送物件。
--15.2 家長送物須到傳達處登記,然後工友把有關物品交校務處,再交與有關的同學。
16. 回校取物
--16.1 學生回校取物應先致電學校,然後在學校指定時間內到校務處辦理取物手續;惟學生進校,必須穿上整齊校服。
17. 攜帶物品
--17.1 每天必須攜帶一本益智課外書於早會前或放學等候家長時閱讀。
--17.2 凡與學習無關的物品(如:漫畫、手提電話、遊戲機及電子寵物等)不得帶回學校,否則將予沒收,然後由家長到校領回。如需攜帶手提電話回校,必須以書面向學校申請,並須遵從「在學校範圍內不得開手提電話」的守則。
--17.3 學生只宜攜帶三十元以下的零用錢回校,而所用的文具宜簡樸實用,以免影響學習。
--17.4 須小心保管「八達通」咭,建議學生隨身攜帶。
--17.5 不可帶玻璃器皿,亦不鼓勵帶零食(香口膠、汽水等)及過多的食物回校。宜帶麵包或餅乾等有益的食物。
18. 家長意見
--18.1 家長對本校有任何意見,歡迎以電話、書面或面談等形式提出,凡對學生有裨益者,本校當會量情採納。
19. 家長簽署
--19.1 家長簽署以學生手冊上的簽蓋樣式作準。
--19.2 簽署包括父母或一位監護人,簽署式樣不多於三個。
20. 退學手續
--20.1 學生退學,請以書面通知學校。